“核桃之乡、富美马庄”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| ||
[字号:大 中 小] 2014-08-16 阅读次数:14358 | ||
为更好地宣传推介“核桃之乡、富美马庄”品牌,马庄镇人民政府、费县新闻中心、费县旅游局、费县青年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“核桃之乡、富美马庄”摄影大赛。本次摄影大赛主要征集表现马庄镇的旅游景点、自然风光、人文景观、淳朴民风和经济发展,充分展示“核桃之乡、富美马庄”的无穷魅力,打造马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摄影作品。同时穿插组织开机仪式和专题拍摄活动,并采取适当方式对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示。 一、主办单位 马庄镇人民政府、费县新闻中心、费县旅游局、费县青年摄影家协会 二、活动时间 2014年8月16日—2015年6月30日。 三、活动主题 核桃之乡、富美马庄 四、征稿要求 1、所有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,数量不限。 2、参赛作品彩色、黑白,数码均可,但必须取材于马庄镇境内的自然风貌、人文景观、风土民情、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内容的摄影作品。 3、作品单幅、组照均可,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,每组按一幅计算,所有作品均为电子格式文件。 4、建议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,TIFF格式下文件不小于20兆。投稿时请将作品原始文件和调整后的作品数码文件发至下列邮箱:714607083@qq.com ;fxmzhtj@163.com;也可刻录光盘邮寄到摄影展组委会办公室。不能按要求提交光盘或发至邮箱作者,不予评选。作品由组委会统一冲洗制作评选。 5、作品须附带作品说明文字,注明拍摄地点,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,以及作者联系方式(电话、地址)。 6、参赛者必须用实名投稿。 7、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,不退稿。所有送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、举办展览、相关宣传中使用,不再另付稿酬。 8、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、完全、排他的著作权,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,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,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。 9、凡投稿的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,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 五、参与办法 1、参加者免费进入马庄镇境内创作,交通、食宿等费用自理。 2、拍摄活动的组织,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。 3、投稿地址:山东费县马庄镇人民政府、费县青年摄影家协会 (“核桃之乡、富美马庄”摄影大赛组委会收)。 联系电话:15165588269;13608909726;0539-5621011 联系人:刘涛 陈庆华 王苏蒙 六、奖项设置 1、特等奖1名,奖金5000元,发获奖证书; 2、一等奖3名,奖金各2000元,发获奖证书; 3、二等奖6名,奖金各1000元,发获奖证书; 4、三等奖10名,奖金各500元,发获奖证书; 5、优秀奖50名,奖金各100元,发获奖证书; 6、入围奖100名,发获奖证书。 对征集的稿件,邀请专家公开公正评选。评选结果将于2015年7月份在《临沂日报·新费县》和沂蒙山小调网站发布。 七、关于获奖和入围作品使用说明 1、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举办摄影作品大展。 2、采用获奖作品、入围作品,出版获奖作品集,并随马庄镇各种对外接待活动进行展出和交流;用于对外宣传及各相关企业和各类媒介宣传,以展示富美马庄的新风貌。 3、主办单位对获奖和入围作品有永久使用和支配权。 4、详情请登陆沂蒙山小调网站:http://www.ymsxd.org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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